[2025]17号关于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04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广大考生: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25〕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免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科目(以下简称“免试《财务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试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免试仅针对专业学位,不包括学术学位),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办理流程

免试《财务管理》办理流程为:“网上申请、自动校验、两级复核”。

(一)网上申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考人员信息采集经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填写免试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审核。

(二)自动校验。全国统一平台已经与学信网互联,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并显示相关结果。

(三)市级初审(原则上1个工作日完成)。市级审核岗按照学信网审核结果审核。如不符合条件,请说明原因、予以退回。如符合条件,审核通过,提交由省级复核。

(四)省级复核。省级复核通过后,考生在系统页面内即显示审核通过。如不符合条件,说明原因、予以退回。

三、申请材料

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四、时间安排

全国统一平台免试申请功能将于2025年6月25日24:00关闭,申请免试者应于6月25日之前通过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2024年度提交免试申请并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五、其他事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专业学位紧密衔接是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推动会计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考生认真负责的填写免试申请,不得填写虚假信息、欺诈手段、非法取得证明材料等行为通过审核的,将取消免试资格。

 

张家口市财政局

                        2025年6月4日

[2025]17号关于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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