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5亿元全力保障我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2024年度,市财政局会同教育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4932万元,全力保障我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建设成果
我市财政、教育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持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县等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地区倾斜,同时,积极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2024年全市规划实施项目涉及93所学校,新建校舍和改扩建校舍、食堂及宿舍5490平方米,新建和改扩建室外运动场81450平方米,购置图书及仪器设备设施20586台(件、套)。
政策链接
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1〕14号)要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
一是支持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和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根据需要设置心理咨询室、图书馆等功能教室;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取暖设备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二是支持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 成果。
三是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和“三个课堂”建设,配备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所需必要设施设备,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改善校园文化环境。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